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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影響之旅遊退費原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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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武漢肺炎的關係 相信許多原本有旅遊計畫的人會因此而取消 如果已經付費的人就會面臨取消費用的難題 剛好這陣子有些朋友都有問到亨利相關的問題 所以決定整理一下資料跟大家簡單說明 正常來說跟旅行社簽約的取消適用於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 第13條(一般解約), 第14條(法定原因解約), 以及第15條(客觀風險解約) 而外交部的旅遊警示有: 灰黃橙紅四種顏色 灰色─提醒注意 黃色─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橙色─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旅行 紅色─不宜前往 疾管署的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則是第一級到第三級 第一級注意(Watch) 第二級警示(Alert) 第三級警告(Warning) 1.如果所去旅遊的國家或地區是屬於外交部的灰黃等級或國際疫情第一級則適用第13條來解約->扣除行政規費後,依照距離旅遊日時間不同,予以不同比例的退費,但”如果旅行社能證明損害超過上面基準者,可以依實際損害請求賠償(必要費用超過解約金)” 2.如果所去旅遊的國家或地區是屬於外交部的橙色或國際疫情的第二級則適用第15條來解約->旅行社扣除必要費用後,再收最高不超過團費5%補償金 3.如果所去旅遊的國家或地區是屬於外交部的紅色或國際疫情的第三條則適用第14條來解約->旅行社扣除必要費用後,其他退費 從上面可以看出不管哪一項都有一個”必要費用” 那什麼是必要費用呢 必要費用=行政規費(護照,簽證等已辦好不能取消),飯店費用,機票費用,遊覽車訂金,外站旅行社訂金或餐廳訂金等….(通常離出發日越近必要費用越高) 大家知道旅行社其實是一個代收代訂的中間人角色 左邊收客戶的訂金跟團費,右邊拿去付給航空公司,國外旅行社,飯店,餐廳等廠商 每間廠商對於退費的規則都不同,所以解約時某些廠商是不願意退費,這時候就會變成必要費用了,因為旅行社也沒跟廠商拿到錢當然無法退給客戶 甚至很多廠商費用都還是旅行社先代墊(這也是旅行社常賠錢原因之一) 而上面這些必要費用,正常來說都會是有單據可以證明的 只是很多時候消費者氣頭上看到也不相信 總之他們就是不想付錢的狀況發生 導致最近的品保協會跟觀光局有很多申訴電話 弄得大家都不歡而散 我只能說這個非常時期,大家還是選擇相信您們的業務吧 因為沒人希望發生這種事 他是站在中間幫你們爭取權益的人呀 賠上自己辛苦而來的業績並且無條件處理取消 還要接受許多不友善的情緒跟字眼